销售买卖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销售买卖合同1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销售买卖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销售买卖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销售买卖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销售买卖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销售买卖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销售买卖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销售买卖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销售买卖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销售买卖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销售买卖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销售买卖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__(盖章)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 ……此处隐藏10248个字……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销售买卖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销售买卖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销售买卖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销售买卖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销售买卖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销售买卖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销售买卖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销售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销售买卖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销售买卖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销售买卖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销售买卖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销售买卖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销售买卖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销售买卖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销售买卖合同。销售买卖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销售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销售买卖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销售买卖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