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

时间:2024-07-16 22:18:18
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观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今日说法观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今日说法观后感1

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和爸爸妈妈坐在电视机旁,准时收看《今日说法》节目。今天报道的节目,是一位老人的感人故事,他令我非常震撼。一位捡破烂的老人无意间捡破烂时捡到了一张报纸。他不经意的去看了看,看到了上面报道的一位快要失学的儿童,于是他立即果断的拿出五十元钱捐助了那位儿童。也许在你们眼里,50元还算不了你们家金钱数目里的一点小指甲盖。但是对于捡破烂的刘舒兰爷爷来讲,50元已经很不容易了。记者去采访时,刘爷爷在整理他卖破烂的一个月积攒的钱,才76元。没有纸币,全是硬币。有人会问:刘爷爷一个月的生活费够么?答案当然是不够。所以每年还有政府部门的1800元的补贴。听上去挺多。不过,这些钱在刘爷爷手里没过多久就没了。是不是刘爷爷乱花乱买了呢?NO!NO!!NO!!!除了刘爷爷的生活费(刘爷爷一天三顿都吃面条,从来不吃肉,面条里的菜叶还是捡来的)以外,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100的,200的,500的,1000的都有!村里人很是不明白刘爷爷的这种做法。记者在采访刘爷爷时,刘爷爷给出的答复是:我知道当穷人的滋味,我也知道失学的滋味。我就是不想让他们失学。这句话深深的感动了我。此时,我已热泪盈眶。

刘爷爷的家非常简陋。家里只有三个电器。就是两个灯泡,还有个电风扇,是记者送的,那也许是刘爷爷家最贵的物品了。刘爷爷因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学的儿童,所以,刘爷爷家有许许多多的感谢信,这些也就是刘爷爷最珍贵的东西了,他闲着的时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和读这些信。20xx年,刘爷爷家着过一次火,当人们把他救出来时,他不顾生命的危险再次冲进大火里,他出来时,人们看见他抱着一摞感谢信。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一只耳朵,刘爷爷的右耳朵烧伤了。我的泪腺突然变得异常发达,豆粒般大小的眼泪争先恐后叽里咕噜的往下滚。不光是我,我们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哗啦的。

刘爷爷——一个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一个还需要别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么多失学儿童!当采访将要接近尾声时,记者统计了一下,这位老人一共捐了两万元左右。尽管刘爷爷很穷,但我觉得他也很“富有”——他的道德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今日说法观后感2

暑假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在12点38分按时打开了电视。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看节目。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了。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但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最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他给上人生的一课。”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但愿社会上不再有这样的人,变得更加美好!

今日说法观后感3

最新,我看了《今日说法》的“谁把父亲逼上法庭”。在片中,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从这个中国人很重视亲情有一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如果因为家庭的纠纷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这个纠纷已经激化到无法调解的程度了。xxx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家庭纠纷案,朱家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这是朱家的4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1岁,这是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她们都已经是年过半百了,这是51岁的大儿子,年纪最小的儿子也已经47岁了,他们争论的是谁最孝顺谁对父母赡养义务尽得多,可是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那么老人把6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诉求会是什么呢?老人的起诉要求,他的大女儿也就是说远嫁到山东的那个女儿,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要求其他的儿女承担的是200元的赡养费,在北京的这5个子女,要求每周探望一次。

故事中,我看到了当今社会中道德的缺失。父母无怨无悔地把儿女养大,可是儿女却没有给予父母因有的回报。中国自古就有孝的传统,“孝”发源于中国,从中国传入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的热烈欢迎。在中国也受到人们的欢迎,可是中国人却没有把孝的传统落到实处,这就意味着当该中国中人们道德的倒退,对本国文化的轻视。在中国社会中,还有某些人认为孝只意味着要给父母金钱,而不需要给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而年老的父母不仅需要金钱作为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探望给他们的精神慰藉,所以这位老人才会提出让五个儿女每周探望一次的要求。孝不会表现在惊天动地的大事上,只能表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上。

如今,法治社会已经进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可是我国的现代法治社会于西方比较起来发展晚,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法庭上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社会中“黑作坊”层出不穷,无数受害者无处索赔,这再次证明了中国法律仍未健全,为了国家、个人的利益,我希望人们共同努力,敢于与违法犯罪者作斗争,敢于向政府提意见,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

今日说法观后感4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 ……此处隐藏5749个字……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今日说法观后感13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今日说法观后感14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今日说法观后感15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xxx的小男孩,今年3岁。xxx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xxx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xxx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xxx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xxx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

家??“宝贝,你回来吧!”xxx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xxx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xxx??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xxx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xxx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xxx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诱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诱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诱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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